【立法會】財委會賦權主席就議程設時限 刪除臨時動議程序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1/10/15 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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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後的《會議程序》亦列明,財委會日後可決定,是否討論在轄下兩個小組,已經通過的撥款項目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通過修訂《會議程序》,包括賦權主席可就議程設審議時限、刪除俗稱「37A」的臨時動議程序,及修改正副主席選舉程序等,新修訂將於立法會換屆後開始實施。

新修訂亦訂明,除立法會主席外的其他議員,日後可選擇是否加入財委會,及其轄下的兩個小組委員會委員人數;同時為委員會人數設下限,財委會最少要有50名委員,而人事編制小組和工務小組則各至少要有15名委員。

此外,修訂後的《會議程序》亦列明,財委會日後可決定,是否討論在轄下兩個小組,已經通過的撥款項目;而財委會主席日後將有權決定,議員可否提出傳召官員的議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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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胡偉明